学术论文(专著) 投稿登记工作说明
发布人:丁莹
发布日期:2021-11-17
为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强化师生学术诚信意识,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专著)投稿登记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1.自2019年10月30日起,所有以中山大学作为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专著)在投稿前,必须填写《中山大学学术论文投稿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全部署名作者必须在《登记表》签名。
未填写《登记表》的作者,日后在研究生毕业、申请学位、奖助学金评选、博士后出站、教师选聘、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学术评价、考核评估、人才选拔、科研项目申请等过程中将该学术论文(专著)作为个人业绩使用的,不予认可。
《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所在学院备案(提交至后座313科研秘书处),一份由投稿人留存。
2.如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出现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所有在《登记表》中签名确认的作者均应承担责任,其中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承担主要责任,按照《中山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附件:中山大学学术论文(专著)投稿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