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丁莹 发布日期:2021-09-24

 

各系、室及中心:

     转科研院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1+1+9”、“一核一带一区”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现启动2022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专题项目申报工作(附件2),具体的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网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pro.gdstc.gov.cn,首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与科研秘书联系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原已获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账号可以继续使用,如忘记密码联系科研秘书或医院科研科进行重置就可登陆申报。

二、申报事项

1.资助额度及指南要求请见专题指南(附件1),并按具体要求提供自筹经费;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

的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除外)不能申报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3.申报书需要提供附件材料清单请见(附件3);

4.合作协议签订需通过合同管理系统(//contract.bbinpt.net/)办理,办理时请在支撑资料中提交签字盖章的“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关联关系审核表”扫描件(模板请见附件4-5)。协议办理流程需预留15个工作日以上,请申请人安排好时间,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合作协议模板在申报系统下载)。合同系统审核通过后到科学研究院纵向处中山楼301房盖合同章,如未签署合作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6.每个项目必须附件上传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在系统下载);承诺函共2份,其中一份学院审核盖章交科研院留存;

7.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8.经费预算请严格按(附件6)执行。

9.涉及伦理的项目,请于12月12日前提交伦理审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9月24日

下达通知

9月25日-12月20日12:00

项目申报时间,合作协议学校盖章,各项目于12月12日前提交伦理审查,12月20日12:00全部提交到等待二级部门审核状态;

12月21日-12月24日17:00

科研秘书形式审查,及补充相关证明材料时间

12月24日-12月31日17:00

学校进行形式审查,并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给老师,请老师在此时间进行修改,并于12月31日中午12:00前网上提交,17:00申报网将全部自动关闭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科研秘书:丁莹  87335573

 

附件:1.2022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申报指南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2年国际科技合作专题指南的通知

          3.2022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领域申报证明材料清单

          4.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

          5.关联关系审核表

          6.省科技计划经费预算说明

          7.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专题重点国别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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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4日